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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免費拖吊

超過免費公里數者,每公里收費50元,由保戶自付;惟拖吊地點須為拖吊車可行駛及作業之道路。(不提供車輛在修車廠內拖吊服務)

免費急修服務

送冷卻水、更換輪胎、接電啟動、代送燃料油但燃油費須自付

其他諮詢服務

例如加油站、醫院位置諮詢、代為連絡家屬等

以下地區不提供服務

1. 特殊地區:橫貫公路、國家公園、離島及偏遠山區(例如:合歡山、阿里山、司馬庫司等)。
2. 因淹水、山崩、斷橋等不可避免之天災事變,或經政府公告禁止通行之管制山區及路段。
3. 交通管制規則之法令規定無法上下乘客之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

道路救援找阿發,線上操作超EASY

線上申請一站完成

步驟一

點選項目

依據您遇到的狀況,選擇救援項目

  1. 故障拖吊
  2. 緊急修理服務:代送油、加水、更換輪胎、接電啟動

步驟二

輸入資料

依照阿發指示輸入資料:

  1. 需要救援的車牌號碼
  2. 可聯繫之手機及姓名

步驟三

送出申請

檢視申請資料後點選「確認申請」,請保持手機暢通並注意安全,待全鋒客服人員來電聯繫

救援狀態隨時掌握

步驟一

派件成功

當全鋒客服人員與您聯繫且受理完成後,將派車成功的簡訊發送到您提供的手機號碼,開啟簡訊中連結就可以進行查詢救援狀態哦!

步驟二

輸入資料

依照阿發指示輸入資料

  1. 申請救援的車牌號碼
  2. 申請時留下的聯絡電話

步驟三

查詢進度

  1. 有查到案件:
    提供案件狀態、申請項目、救援司機車號及案件處理時間資訊

  2. 查不到進度:
    您可先確認手機是否有案件受理完成的簡訊,若申請後全鋒客服尚未來電,請保持手機暢通等待

※若有任何問題請您撥打道路救援免付費電話 0800-020-345,將有專人替您服務喔!

道路救援服務注意事項

申告服務注意事項

1.  請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20-345或利用國泰產險「智能助理阿發」申請道路救援服務。保戶需救援服務未經 0800 專線或「智能助理阿發」申告者,不列入服務保證之範圍且無法享有免費救援服務及事後辦理退費要求。
2.  里程計算以駕駛台內之里程表歸零並經保戶確認無誤後起算。
3.  高速公路局規定嚴於高速公路上實施急修服務;一般高架橋及快速道路亦嚴禁實施急修服務,概先提供拖吊服務處理,再提供急修服務。
4.  申告服務之車輛需以空車為限(不含載客及貨品);若保戶要求強制載貨且於拖救車承載安全範圍,費用需現場議價;並由保戶自付費用。
5.  申告服務之車輛除因故障或事故而須拖吊急修及特殊狀況處理加碼費服務外,其餘費用需由保戶自行負擔。
6.  拖吊或急修服務,24小時內限一次免費服務,超過時須由保戶另行付費。
7.  為避免爭議無法提供開鎖服務,一律拖吊至指定地點。
8.  凡拖吊目的地需行經宜花東屏地區地磅站時,費用需由保戶自行負擔。
9.  投保車輛於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事故,須先撥打 0800-020-345 服務中心或利用國泰產險「智能助理阿發」申告,其後如因情形 急迫或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先請其他合法拖吊公司拖離現場時,保戶因此支出之拖吊費用,於原得由全鋒公司免費拖吊之範圍內,得於故障或事故發生之日起30天內依『高速公路拖救契約三聯 單』、『三聯式發票抬頭為全鋒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 22899886)之扣抵聯及收執聯』、 『駕駛人之身分證或駕照影本』、『行照影本』等向全鋒公司申請退費,「高速公路現場作業」須由保戶自付,不列入退費金額中。退費資料確認無誤後,全鋒公司將依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規定金額以匯款方式退費予駕駛人。保戶若未先經本公司救援中心報修系統,而逕行指派他人服務時, 不得以他人之收據或發票向全鋒汽車公司要求請款。
10.  購買道路救援險之承保內容,請詳見保單條款。

服務車種限制

1.  服務車輛限於領用小型牌照之小自客、廂型車(含救護車)及小貨車、租賃車。(競技車、改裝車不接受服務)
2.  服務車輛如超過 5,200 mm或車寬超過2,100mm或車重超過 2,500 kg,底盤、保桿、側裙、排氣管等車輛零配件,距離地面高度低於 12 公分者,已逾一般拖吊車服務範圍,需議價處理,由保戶自付費用。

道路救援標準作業時間

故障(事故)地點 標準時間 容忍時間
高速公路 45分鐘 1小時
一般市區及道路 45分鐘 1小時
二級以下鄉鎮市及道路 90分鐘 2小時
偏遠市區及道路 2小時 3小時
山區、花東公路、濱海公路 4小時 4小時
管制山區、各橫貫公路支線、蘇花公路、北宜公路 8小時 8小時

申告服務注意事項

1.  請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20-345或利用國泰產險「智能助理阿發」申請道路救援服務。保戶需救援服務未經 0800 專線或「智能助理阿發」申告者,不列入服務保證之範圍且無法享有免費救援服務及事後辦理退費要求。
2.  里程計算以駕駛台內之里程表歸零並經保戶確認無誤後起算。
3.  高速公路局規定嚴於高速公路上實施急修服務;一般高架橋及快速道路亦嚴禁實施急修服務,概先提供拖吊服務處理,再提供急修服務。
4.  申告服務之車輛需以空車為限(不含載客及貨品);若保戶要求強制載貨且於拖救車承載安全範圍,費用需現場議價;並由保戶自付費用。
5.  申告服務之車輛除因故障或事故而須拖吊急修及特殊狀況處理加碼費服務外,其餘費用需由保戶自行負擔。
6.  拖吊或急修服務,24小時內限一次免費服務,超過時須由保戶另行付費。
7.  為避免爭議無法提供開鎖服務,一律拖吊至指定地點。
8.  凡拖吊目的地需行經宜花東屏地區地磅站時,費用需由保戶自行負擔。
9.  投保車輛於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事故,須先撥打 0800-020-345 服務中心或利用國泰產險「智能客服阿發」申告,其後如因情形 急迫或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先請其他合法拖吊公司拖離現場時,保戶因此支出之拖吊費用,於原得由全鋒公司免費拖吊之範圍內,得於故障或事故發生之日起30天內依『高速公路拖救契約三聯 單』、『三聯式發票抬頭為全鋒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 22899886)之扣抵聯及收執聯』、 『駕駛人之身分證或駕照影本』、『行照影本』等向全鋒公司申請退費,「高速公路現場作業」須由保戶自付,不列入退費金額中。退費資料確認無誤後,全鋒公司將依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規定金額以匯款方式退費予駕駛人。保戶若未先經本公司救援中心報修系統,而逕行指派他人服務時, 不得以他人之收據或發票向全鋒汽車公司要求請款。
10.  購買道路救援險之承保內容,請詳見保單條款。

服務車種限制

1.  服務車輛限於領用小型牌照之小自客、廂型車(含救護車)及小貨車、租賃車。(競技車、改裝車不接受服務)
2.  服務車輛如超過 5,200 mm或車寬超過2,100mm或車重超過 2,500 kg,底盤、保桿、側裙、排氣管等車輛零配件,距離地面高度低於 12 公分者,已逾一般拖吊車服務範圍,需議價處理,由保戶自付費用。

道路救援標準作業時間

故障(事故)地點 標準時間 容忍時間
高速公路 45分鐘 1小時
一般市區及道路 45分鐘 1小時
二級以下鄉鎮市及道路 90分鐘 2小時
偏遠市區及道路 2小時 3小時
山區、花東公路、濱海公路 4小時 4小時
管制山區、各橫貫公路支線、蘇花公路、北宜公路 8小時 8小時
商品、投保與理賠等諮詢服務
每⽇08:30~21:00(本公司專⼈服務)
⾞禍事故諮詢與現場服務
每⽇ 21:00 ~翌⽇08:30(委外專⼈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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