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目前所使用的瀏覽器版本為:
1.IE8以下:請升級至IE8以上版本或選用其他瀏覽器。
> 下載建議瀏覽器版本:【 IE8.0以上 或 Chrome 】
2.IE8以上:請調整瀏覽器相容性檢視設定。
> 調整檢視設定:【步驟說明】
一、經公路監理機關或警察機關攔檢稽查舉發者,由公路監理機關處以罰鍰。為汽車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為機車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二、未投保汽車肇事,由公路監理機關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任意汽車保險為強制險外,汽車所有人依其需要,向國泰產險公司投保之汽車保險,汽車所有人可自由決定是否投保及投保項目;相對的,國泰產險公司亦得自由決定是否承保
任意汽車保險的種類如下:
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
汽車車體損失保險
汽車竊盜損失保險
依前列三類主險分別加保各類附加險
汽車所有人可參考下列因素:
車輛之狀況( 新車或舊車)
使用情形( 使用者及車輛用途)
可能面臨的風險及風險的大小( 車輛刮傷或是人員受傷、死亡)
保費的高低
因為保單條款對於投保者及保險公司雙方的權利義務有較嚴謹的定義,所以投保者除了上述因素外,最好能仔細閱讀保險單條款,充分了解想要投保的險種,必然能獲得適當的保障。
汽車保險之保險期間是從中午十二時起算,
若是中午十二時前投保,則從該日中午十二時起生效;
若是中午十二時後投保,則從次日中午十二時起生效;
若屬於提早投保,則以填寫之日期中午十二時起生效。
附加險是指車主在投保主險後才能投保的險種,通常與主險有密切的關係。
例如汽車車體損失險是一個主險,對於因為颱風洪水險造成的車體損失是不予理賠的,但是車主可於投保車體損失險後加保颱風洪水附加險,保障因颱風洪水所造成的損失。
應注意下列事項:
要保人繳交保險費後,應向承保之保險公司領取保單條款、保險單及繳費收據。
檢查保單上資料是否正確,若發現錯誤應立即通知請保險公司更正。
若地址、電話變更,應儘速通知保險公司,避免因未通知,造成隔年續保時保險公司通知不到保戶,影響保戶自身權益。
以下車輛可投保『機不可失』:
(1) 排氣量250cc以下的機車
(2) 方案A無車齡限制
(3) 方案B1、B2:限車齡四年內投保
(4) 方案B3:限普通重型且車齡二年內投保
方案介紹如下 :
【方案A】含六大保障:
(1) 第三人傷害責任
(2) 第三人財損責任
(3) 失能增額給付
(4) 慰問金保險
(5) 乘客體傷責任
(6) 機車駕駛人傷害保險(單一事故)
(7)第三人超額責任保險
【方案B】含四大保障:
(1) 機車竊盜損失保險(整車失竊)
(2) 機車火災事故車體損失險
(3) 機車竊盜損失保險(整車失竊)交通費用附加條款
機不可失保險除了提供基本的第三人傷害、財損、失能增額、慰問金、乘客、駕傷險及第三人超額責任險的保障外,還加入了完整的竊盜損失險及機車火災事故險,保障他人、保障乘客也保障自己,讓你更加安心。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是一種依法必須加入的保險,目的在使交通事故之受害者,能迅速獲得基本保障。 但在交通事故中,被保險人所須負擔之賠償責任往往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賠償金額,而超過的部分就需要任意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來分擔賠償責任。 其次,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亦未涵蓋財物損害。
另外,任意險賠償的項目較多,像是工作損失,若僅投保強制險是沒有理賠的,但任意險卻會斟酌實際狀況,給予合理的給付。 故任意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有其投保的必要性。
在快到期前30天,我們採用明信片通知的方式提醒保戶。
續保方式建議您通知業務人員、至鄰近的國泰產險據點、透過手機簡訊連結至國泰產險繳費網站、LINE好友訊息通知連結、掃描明信片上的 QR Code連上國泰網站等方式取得繳費資訊,記得在到期前完成繳費作業,以維護您的權益。
建議您以下處理方式:
1.通知業務人員
2.至鄰近的國泰產險據點
3.透過手機簡訊連結至國泰產險網站
4.使用LINE好友訊息通知的連結取得繳費資訊
5.掃描明信片上的條碼直接至超商繳費
提醒您強制險為依法必須投保的保險,請盡快完成投保及繳費的相關作業,以維護您的權益。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投保人不得任意終止保險契約:
被保險汽車牌照繳銷、吊銷、註銷而有事實足以證明停駛者或因停駛而繳存者。
被保險汽車報廢者。
因重複投保而終止其中生效在後之保險契約者。
所謂「一車事故」,指單獨一輛車造成交通事故引起之人員傷亡,如單獨自行翻車、 撞樹、撞壁、與火車、飛機、輪船等相撞,或與沒有車籍資料(監理所、國防部無發牌照)的車相撞均屬一車事故。
發生一車事故時,依汽/機車強制責任保險法現行規定,駕駛人無法申請理賠,但乘客及第三人仍舊可以申請理賠。為使駕駛人獲得完全的保障,保戶可選擇加保本公司之機車強制險附加駕駛人傷害保險,則駕駛人也可申請理賠。
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應作如下之處置:
應儘量保持現場,立即報請當地憲警機關處理
記下對方姓名、聯絡電話、車牌號碼及那個憲警機關處理
不要與對方私下和解
儘速(最好當日,或5日內)至保險公司填具出險通知書
雙方車輛若有受損,在保險公司未派員勘估前,不可先行修理
若有傷者立即送醫
下列情形之受害人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受害人或受益人之故意行為。
受害人或受益人從事犯罪之行為。
依交通事故可分為
一車事故
車外第三人及車內乘客向承保該車之保險公司申請;車內駕駛人不能申請理賠。
兩輛(含)以上汽車交通事故
駕駛人及車內乘客向承保該車之保險公司申請;車外第三人可向任一輛有投保汽車之保險公司申請。
(1) 汽車車體損失保險 (甲、乙、丙及丁式):若駕駛人非附加被保險人被保險人之四等內血親及三等內姻親或同居家屬),保險公司於理賠後,會行使追償權,向駕駛之人追償 (但乙式約定駕駛人車體損失保險中,非約定人所造成的損害,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2) 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凡經被保險人許可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之人駕駛所造成的損害,保險公司會負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