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選單

:::

關懷服務資訊 - 保險商品 - 微型保險

商品特色

微型保險為低保額、低保費且保障內容簡單之保險,提供基本保障以加強推行弱勢者利用保險機制進行風險分散之規劃。

保障範圍

備查文號:103.08.27(103)企字第200-733號
109.01.01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04.09金管保壽字第10804904941號函及108.06.21金管保壽字第10804920500號函修正

一、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 說明: 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條款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 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致成死亡者,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均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二、失能保險金

  • 說明: 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條款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致成條款附表所列失能程度之一者,按表列之比例(5%~100%)計算給付失能保險金。

三、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

  • 說明: 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事故而至醫院或診所治療,在保險金額限度內依照實際醫療費用超過全民健保的部份,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須以醫療收據正本申請理賠)

投保規定

一、保險期間:一年,以要保書所填載起保日之午夜12時起算。

二、投保年齡/保額限制:

保障項目\保險金額 意外身故失能保險金
*失能按1-11級程度比例100%~5%計算
傷害醫療保險金實支實付型
*死亡及失能保額10%為限
10
20
30
40
50
1
2
3

保險費(新台幣元)

保險始期日已滿15足歲者-死亡及失能 46 92 138 184 230 79 85 95
保險始期日已滿14足歲者
事故發生時未滿15歲時-僅失能
事故發生時已滿15歲時-死亡及失能
26 52 78 104 130
保險始期日未滿14足歲者-僅失能 6 12 18 24 30
※意外身故失能以每10萬元為保額級距、傷害醫療以每萬元為保額級距。

三、要保人與被保險人資格限制:

(一)要保人(要保單位): 依法成立之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且與被保險人有下列關係之一者:
1.雇主與其員工關係。
2.依法成立之合法合作社、協會、職業工會、聯合團體或聯盟與其成員關係。
3.依法設立之金融機構或放款機構與其債務人關係。
4.依法設立之學校與其學生關係。
5.合法立案之社會福利慈善團體或機構與其服務對象關係。
6.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區公所、村(里)辦公室與其戶籍居民關係。
7.合法立案之宗教團體與其成員或該團體服務對象關係。
8.凡非屬以上所列而具有法人資格之團體與其會員或成員關係。
※上述除4.及6.外,應須成立或取得法人資格至少二年以上。 (二)被保險人: 5人以上非以購買保險為目的,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無配偶且全年綜合所得在新臺幣35萬元以下者。但其家庭成員有配偶且夫妻二人之全年綜合所得逾新臺幣七十萬元者,該家庭成員應予排除。
2.屬於夫妻二人之全年綜合所得在新臺幣70萬元以下家庭之家庭成員。
3.具有原住民身分法規定之原住民身分,或具有合法立案之原住民相關人民團體或機構成員身分或為各該團體或機構服務對象,或各該對象之家庭成員。
4.具有合法立案之漁民相關人民團體或機構成員身分,或持有漁船船員手冊之本國籍漁業從業人或取得我國永久居留證之外國籍漁業從業人,或各該對象之家庭成員。
5.依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投保農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或其家庭成員。
6.為合法立案之社會福利慈善團體或機構之服務對象或其家庭成員。(如其服務對象全部屬於身心障礙者,投保時須改列為9.)
7.屬於內政部工作所得補助方案實施對象家庭之家庭成員。
8.屬於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所定特殊境遇家庭或符合社會救助法規定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家庭成員。
9.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定義之身心障礙者,或具有合法立案之身心障礙者相關人民團體或機構成員身分或為各該團體或機構服務對象,或各該對象之家庭成員。(投保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
10.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經濟弱勢者或特定身分者。
※上述所稱家庭成員,係指本人、配偶、直系血親或家屬。

商品Q&A

Q1:什麼是微型保險?

微型保險為低保額、低保費且保障內容簡單之保險,提供基本保障以加強推行弱勢者利用保險機制進行風險分散之規劃。

Q2:「國泰產險微型保險」商品保障內容為何?

  • 意外身故、失能保險金: 主險,必須投保;每人最低投保金額為10萬元,最高為50萬元,以每10萬元為保額級距。
  • 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 附加險,可自由投保:保額以身故失能保額的10%為加保上限;每人最低投保金額為1萬元,最高為3萬元,以每1萬元為保額級距。(須以醫療收據正本申請理賠)

Q3:被保險人年齡限制?

承保年齡為1足歲~70歲。但未滿15足歲者依法規定不得有死亡給付,所以只有失能和實支實付型醫療的部份,保費也會相對便宜。

Q4:「國泰產險微型保險」怎麼買?

本險為團體型保單,投保之被保險人數需達五人以上且為經濟弱勢者(包括單身年收入35萬以下,有配偶年收入70萬以下家庭、原住民、漁民、 農民、社福或慈善機構之服務對象、符合內政部工作所得補助對象家庭之成員、社會求助法規定之 中低收入戶家庭,以及身心障礙者),且需由符合要保人資格者(與被保險人間需具有連結關係)向本公司申請投保。

Q5:如何查詢「國泰產險微型傷害保險」相關訊息?

國泰產險免費申訴電話 0800-212-880

若有相關問題可洽詢:健康傷害保險部 02-2755-1299分機5656 吳小姐

保單條款

  • 國泰產險微型保險.pdf( )
  • 本頁面內容僅供商品簡介,詳細內容請以保單條款為準
跳到主要內容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