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種類  
 

國泰產物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

 
 
 
  核准文號:95.12.13金管保四字第09502565260號
96年8月31日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年9月1日金管保二字第09502522257號令修正
   
 商品簡介:  
  台灣位處地震帶,因地震造成民眾生命威脅及財產損失的例子時有所聞,為此主管機關特別要求將地震事故所造成的損失亦納入住宅火險中,而成為今日之『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商品。
   
 商品特色:  
 

本商品有以下特點:

 
1. 採火災、地震「雙主險」方式承保,一次保障兩種潛在風險。
2. 採「重置價值基礎」計算保額,理賠不必擔心會七折八扣。
3. 投保「建築物」火險還會自動承保部份動產,經濟又實惠。
4. 僅保障地震事故所造成的巨大損失,所以保費較一般地震險便宜許多。
5. 不論火災或地震造成無法居住時,有臨時住宿費用最高新台幣十八萬元的補償。
6. 一年投保一次,不必一次支出大筆保費。
   
 保障範圍:  
 
(1) 住宅火災保險: 火災、閃電、雷擊
爆炸
航空器墜落
機動車輛碰撞
意外事故所致之煙燻
(2) 地震基本保險: 地震震動
地震引起的火災、爆炸
地震引起的地層下陷、滑動、開裂、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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