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產物汽車車體損失保險(乙式)限定駕駛人附加條款
備查文號:95.10.02(95)企字第200-142號
96年8月31日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年9月1日金管保二字第09502522257號令修正
商品簡介:
專為小家庭設計,保障內容與乙式車體損失險完全相同,僅限定駕駛人必須為車主或其配偶,保費只有原來乙式車體險的65%,不僅能節省保費支出,還可額外享有代車費用與救援服務。
商品特色:
1.
自負額可以選擇3000/5000/7000元或約定免自負額。
2.
保險費為乙式車體損失險的65%,但保障內容與乙式車體險完全相同,僅限定駕駛人必須為車主及其配偶,年齡在30歲到60歲之間。
3.
享有代車費用,被保險汽車發生約定之毀損,在修護期間,本公司給付交通費用(每日定額500元,最高30日)。
4.
享有24小時免費道路救援服務。
保障範圍:
被保險汽車因下列危險事故所致之毀損滅失,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1.碰撞、傾覆;2.火災;3.閃電、雷擊;4.爆炸;5.拋擲物或墜落物。
可以選擇下列附加險,增加保障:
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險
罷工、暴動、民眾騷擾險
全損理賠無折舊
回上一頁